3月12日是植树节,可是到底去哪里可以植树呢?近日,不少市民咨询此事。记者日前获悉,海口市政府本月启动2015年“绿化宝岛”春季群众性义务植树月活动,将于3月12日在海口以及附近城镇共10个地点开展义务植树活动。目前已有上千名市民报名参与植树。
据海口市园林管理局绿委办专职副主任林占梅介绍,3·12植树节“群众性义务植树活动”的时间为3月12日上午9时,地点包括南港码头,省会展中心,和平桥附近,美舍河公园,白沙门公园,金牛岭公园,海口市福利院,新坡镇群益村,三门坡镇、火山口公园等地方的绿地。
各植树区由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和社会志愿者上千人参加。预计会种植上千株椰子树、小叶榄仁、大叶榄仁、秋枫、泰国樱花、羊蹄甲、火焰木、大花紫薇、蓝花楹等花乔木。每个植树点现场将有5到6名技术人员提供植树工具和植树指导。(冯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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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今年1月1日起,《海口市全民义务植树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实施,规定本市行政区域内居住的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的适龄公民每年应当至少完成植树3至5棵,或者以其他尽责方式履行植树义务,丧失劳动能力者除外。
另外,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义务植树活动的,可以根据本单位和本人的实际情况选择以下尽责方式履行植树义务:参加绿委办组织的义务植树公益宣传咨询活动;参加绿委办组织的绿地、林地认养等活动;参加绿委办组织的种植纪念树、营造纪念林活动;捐赠绿化资金或物资;购买碳汇,或其他绿化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