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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8月份海口市环境质量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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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海南省环境保护条例》,现将我市2016年8月份环境质量状况和监管情况发布如下:

    一、环境质量

    (一)空气质量

    8月份全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一级标准30天,二级标准1天。全市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分别为5μg/m3、18μg/m3、29μg/m3和13μg/m3。一氧化碳(CO)日均值第95百分位数是0.6mg/m3;臭氧(O3)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值的第90百分位数是84μg/m3。

    (二)水环境质量

    1、饮用水源

    南渡江龙塘、永庄水库、秀英水厂等城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

    2、国控断面

    南渡江的后黎村、龙塘、儒房等国家控制监测断面的水质均达《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3、海水浴场周报

    假日海滩浴场水质总体良好, 4周符合二级标准(良),适宜游泳。

    二、环境管理

    8月份共审批了65个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办理51家企业环保“三同时”验收手续;核发106家企业排污许可证;共受理12369环保热线等投诉32件次,其他受理的信访件3件,总计受理35件次环保投诉(其中,噪声污染投诉16件次,所占比例为45.7%;大气污染投诉13件次,所占比例为37.1%;水污染投诉1件次,所占比例为2.9%;其他污染5件次,所占比例为14.3%)。

    发布者:海口市生态环境保护局

    发布日期:2016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