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旅游文化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丽晶路延长线改造项目道路工程桩基检测服务
二次询比价采购文件
采购编号: /
采购人 |
: |
海口旅游文化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 |
: |
/ |
日 期 |
: |
2022年12月9日 |
一、适用于《海口旅游文化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非招标采购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下列条件之一的且经采购承办部门批准的情况:
(一)采购的工程、物资或者服务规格、标准统一、供应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
(二)技术标准或要求相对简单,采购质量标准相对明确,合同估算价相对较低,能够形成充分竞争的。
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编制具体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只须对采购文件中的采购公告/采购邀请函、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合同条款、采购需求文件等部分进行填写和补充,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在空格中用“/”标示。
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海旅集团官方网站上发布采购公告/采购邀请函,发布的采购公告/采购邀请函作为采购文件的一部分。如后续发布变更邀请函或第二次采购邀请函,也将作为采购文件的一部分。
四、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须知正文、响应文件格式附件中对于同一表述的内容、使用了相同的条款号,便于条款前后对应,避免条款前后不一致。
五、询价采购文件中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采购需求由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编制,应尽量简化。
目 录
第一章 采购公告(合格供应商公开)
采购编号: /
项目位于海口港秀英片区,道路呈南北走向,道路起点接现状丽晶路,道路终点与现状丽晶路延长线衔接,规划红线宽40米,道路实施长度为503.679米,实施红线宽度20m。其中K0+000~K0+401.44路段为新建路段,长度为401.44米,实施红线宽度20m,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等;K0+401.44~K0+503.679路段为现状丽晶路。
采购范围:完成道路工程桩基检测服务及后续相关服务,满足政府及我司需求,符合行业标准。
3.1 通用条件:
供应商须为海旅集团供应商库内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采购活动的期限内。
3.2 专项条件:
3.2.1 资质要求: 报价单位具有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资质证书、具有省级及其以上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资质认定证书。
3.2.2 业绩要求: 提供2019年至今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业绩合同 。
3.2.3 是否允许联合体: 否 。
3.2.4 是否接受代理商: 否 。
3.2.5 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4.1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 / 年 / 月 / 日 / 时起至 / 年 / 月 / 日 /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海旅集团进行报名。
4.2采购文件获取:通过海旅集团提供采购文件。
5.1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前提交海旅集团,完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递交的视为放弃谈判资格。
5.2递交时间截止后,由海旅集团组织开启响应文件。
5.3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 2022 年 12 月 15 日 10 时 00 分;响应文件解密开始时间:同递交截止时间。
本次采购公告在海旅集团官方网站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海口旅游文化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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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海口市秀英区滨海大道173-2号海旅文体中心 |
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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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570311 |
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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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18308924597 |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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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hljt@haikou.gov.cn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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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陈工 |
联 系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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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 12 月 9 日
/ 采购邀请函
采购编号: /
(被邀请单位名称):
本项目 / 采购人为 / ,项目资金来源为 / ,该项目已具采购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 / 的询价采购。
说明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工期和本次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时间等(或采购服务内容) / 。
3.1 通用条件:
供应商须为海旅集团供应商库内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采购活动的期限内。
3.2 专项条件:
3.2.1 资质要求: / 。
3.2.2 业绩要求: / 。
3.2.3 是否允许联合体: / 。
3.2.4 是否接受代理商: / 。
3.2.5 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 。
你单位收到本邀请后,请于从 / 年 / 月 / 日 / 时(北京时间,下同)前,文件送达建管中心确认是否参加竞争性谈判采购。
6.1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前提交海旅集团,完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递交的视为放弃谈判资格。
6.2递交时间截止后,由海旅集团组织开启响应文件。
6.3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响应文件解密开始时间:同递交截止时间。
采 购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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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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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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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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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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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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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 |
联 系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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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 / 月 / 日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2.1 |
采购人及联系方式 |
详见第一章采购公告/采购邀请函 |
4.1 |
踏勘现场 |
R不组织 □组织,踏勘时间: / 踏勘集中地点: / |
6.1 |
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 |
供应商需在__2022__年_12_月_14_日前发出澄清问题,采购人将在收到澄清后24小时内回复。 |
9.6 |
最高限价 |
□无 R有,最高限价: 42800元 |
9.7 |
采购代理服务费 |
R无 □有,服务费收取标准: / |
10 |
报价货币 |
R人民币 □其他: / |
11.1 |
响应保证金 |
R无 □有,按照以下方式: / 响应保证金的金额: / 响应保证金的形式: / 响应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为:__ / _年 / 月 / 日 / 时之前 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账户名称: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
12.1 |
采购有效期 |
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 120 个日历日 |
13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_2022__年 12 月 15 日 10 时 00 分 |
16.1 |
开启响应文件的开始时间及地点 |
开启响应文件开始时间:_2022__年 12 月 15 日 11 时 00 分 |
16.2 |
谈判时间及地点 |
谈判开始时间__ / __年 / 月 / 日 / 时 / 分 谈判地点: / |
21.3 |
履约担保 |
R不提供 □提供,履约担保金额: 履约担保形式: |
22 |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
/ |
备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
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项目公告/邀请函中所述项目。
2.1 采购人:指依法提出采购项目进行采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采购人及联系方式见前附表。
2.2 供应商:指响应询价采购,参与询价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3 成交人:指最终被授予合同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承担与其参加询价有关的所有费用。不论询价过程和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询价有关的费用,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1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
4.2 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4.3 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项目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仅供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5.1 采购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询价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
第一章 采购公告/采购邀请函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
第三章 评审办法
第四章 合同草案
第五章 采购需求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5.2 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过程中,如发现文件格式有误等问题请务必于采购文件发售期内联系海旅集团。如果供应商不按上述要求提出而造成不良后果,海旅集团不承担责任。
5.3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要求等。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询价被拒绝。
5.4 响应文件一经递交成功即表示供应商确认采购文件的法律效力,并对此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做出相应的响应,承担与采购文件要求相适应的民事、经济和法律责任。
5.5 由于供应商对采购文件的误解与疏忽或报价误差,而导致询价或成交后的任何风险,其责任均由供应商自负。
6.1任何要求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提出。在谈判截止期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地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补充。
6.2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均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应在收到通知后进行确认。如果供应商不予确认,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3 为使供应商有充分时间对采购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人可适当延长询价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
7.1 供应商应在认真阅读,充分理解本采购文件所有内容(包括所有的澄清、修改、补充内容)的基础上,按照“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编制完整的响应文件。
7.2 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信,并接受采购人对其中任何资料在合同最终授予前进一步审查的要求,如若存在供应商利用弄虚作假等不当手段谋取成交的,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予以否决,并保留进一步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7.3 如果响应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采购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给评审造成困难,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4如供应商没有对本采购文件的要求提出偏离,采购人可认为供应商完全接受和同意本采购文件的要求。响应文件对采购文件未提出偏离条款的,均被视为接受和同意。响应文件与采购文件有偏离之处,无论多么微小,均应按采购文件格式要求统一汇总说明。
8.1 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人之间的凡与采购有关的来往信函和文件均使用中文,若其中有其它语言的书面材料,则应附有中文译文,并以中文译文为准。
8.2 除非采购文件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计量单位。
9.1 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内容、责任范围以及技术要求条件进行报价。并按报价部分规定的格式报出分项价格和总价。
9.2 供应商报价应包括供应商成交后为完成采购项目规定的全部工作需支付的一切费用和拟获得的利润,并考虑了应承担的风险。
9.3 供应商必须根据采购文件报价格式进行报价,若供应商提供免费服务,应在响应文件中说明或在报价表中填“免费”,否则视为已包含在总报价中。
9.4 供应商不得以低于成本报价。
9.5 响应文件中标明的最终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9.6 采购人设有最高限价的,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如超过最高限价,将予以否决,最高限价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9.7 采购代理服务费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收取的,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供应商计入报价,但不单独列项,成交人须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
采用人民币报价,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11.1应提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额和形式的响应保证金,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响应保证金的有效期应满足采购有效期的要求。
11.2 任何未按第11.1款规定提交响应保证金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而予以拒绝。
11.3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响应保证金可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采购有效期内撤回其响应文件;
(2)供应商被通知成交后,拒绝签订合同(即不按成交时规定的技术服务方案、价格等签订合同)或没有按照要求提交履约担保。
11.4 响应保证金的退还
成交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采购人/采购代理单位向成交人退还扣除代理服务费后的剩余保证金,同时退还未成交供应商响应保证金。
12.1 采购有效期自本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生效,并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采购有效期内保持有效。询价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而予以拒绝。
12.2 采购人可于采购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答复表示同意,并相应延长响应保证金有效期,此时供应商不能对响应文件进行任何修改;供应商若不同意延长采购有效期,则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给予明确答复,此时供应商被视为自动退出询价,响应保证金予以全额退还。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中有关退还和不予退还响应保证金的规定将在延长后的采购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3.1供应商应在不迟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递交至建管中心。
13.2 采购人将拒绝接受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响应文件。
14.1 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可以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
14.2 供应商不得在采购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
15.1 采购人将按照《海口旅游文化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非招标采购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组建询价小组。
15.2 询价小组负责评审工作,根据采购文件的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出具评审报告,推荐成交供应商。
16.1 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开启响应文件。
16.2 供应商须根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谈判时间及地点参加谈判。
评审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第三章规定的评审标准和办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
采购人按询价小组推荐的成交供应商名单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询价采购结果在海旅集团官方网站进行公告。
20.1 采购人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通知所有未成交的供应商。
20.2 《成交通知书》将构成合同的组成部分。
21.1 成交供应商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到指定地点按谈判双方最终确认的合同条款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1.2 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评审过程中的有关澄清文件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21.3 采购文件中要求成交人提交履约担保的,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前根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
1.评审依据
1.1《海口旅游文化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非招标采购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1.2采购文件及其有效的补充文件。
2.评审原则
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询价小组评审包括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两部分。
1. 初步评审
询价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评审内容如下:
1.1 供应商资格条件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1.2 供应商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响应保证金或金额不足(如有);
1.3 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4 供应商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如有);
1.5 国家相关法规规定的其它否决条款。
如发生上述条款中的任何一项,初步审查将视为不合格,供应商只有通过初步评审,才能进入详细评审。
2. 详细评审:详细评审包括商务、技术和价格评审。
2.1 商务评审,是否实质上响应了采购文件的要求,主要包括资格条件、交货时间、付款条件等。
2.2 技术评审,是否实质上响应了采购文件的要求;主要包括采购需求是否符合要求。
2.3 报价评审,询价小组对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进行比较。询价小组不得同某一供应商就其报价进行谈判。
如详细评审阶段,商务和技术评审中有一项不通过,将视为否决供应商投标。不再进入后续评审。
3. 评审报告
3.1 在评审各阶段的结论,如评委有不同意见,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得出最终评审结论。
3.2 询价小组完成评审工作后,向采购人提出书面评审报告。如果询价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询价小组成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此做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
询价小组对经评审的响应文件按质量和服务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若经评审的响应文件报价相同,按供应商业绩个数从多到少排序;若业绩仍相同,按供应商注册资本金从多到少排序。
根据本询价采购文件及中标单位的报价文件,我司与中标单位商谈合同及签订事宜。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丽晶路延长线改造项目规划放线服务
2、采购单位:海口旅游文化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3、报价控制价:42800元。报价应为少于控制价的含税价,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服务费用最终不得超过发改部门概算批复或主管职能部门有关批复。
4、服务期限:暂定30天,根据项目进度提供服务。
5、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项目位于海口港秀英片区,道路呈南北走向,道路起点接现状丽晶路,道路终点与现状丽晶路延长线衔接,规划红线宽40米,道路实施长度为503.679米,实施红线宽度20m。其中K0+000~K0+401.44路段为新建路段,长度为401.44米,实施红线宽度20m,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等;K0+401.44~K0+503.679路段为现状丽晶路。
采购范围:完成道路工程桩基检测服务及后续相关服务,满足政府及我司需求,符合行业标准。
二、报价文件中的材料要求
除满足本询价采购文件“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有效的企业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
3、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无重大违法、失信等不良记录。
4、声明函(参加投标报价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承诺函(格式内容自拟,包括但不限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没有被责令停业、面临重大诉讼及财产被接管、冻结甚至破产等严重影响履约情况,提交材料真实有效)。
6、报价单位要求:具有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资质证书、具有省级及其以上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资质认定证书。
7、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需为本单位人员,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提供注册证书复印件),且在有效期内;除项目负责人外,至少配备2名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管理机构颁发的地基基础检测岗位证或海南省检测人员职业能力水平评价证书的检测人员。附上团队人员身份证及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报价单位缴纳,无“欠费补缴”等信用问题)。
8、业绩要求:提供2019年至今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业绩的合同。(提供要求信息页及落款签章页)
9、技术部分:有要求。
提交材料必须完全响应本询价采购文件,必须完整、真实、有效,否则取消投标报价资格和中标资格。
三、报价文件须响应本询价采购文件基本要求,不得偏离,通过对本采购需求第二项要求的初步评审后采用最低价法评标。
四、报价文件及封装要求
1、报价文件要求:电子报价文件PDF格式(U盘)和报价文件纸质件各1份,逐页盖公章,关键位置及落款位置须盖公章,报价文件内容及章须清晰可见。
2、封装要求:U盘和纸质件密封盖公章,封套写明采购单位、报价单位及联系方式、项目名称(丽晶路延长线改造项目道路工程桩基检测服务)、投标报价时间(2022年12月15日)。
响 应 文 件
采购编号:
供应商: (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目 录
一、授权委托书
二、报价部分
三、商务部分
四、技术部分
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 采购项目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
供应商:(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注:如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采购行为,只需附其身份证复印件。
1.报价说明
1.1 本说明应与供应商须知、合同条款等文件一起参照阅读。
1.2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报价应包括供应商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工作所承担的全部费用,包括成本、税金、利润等,并考虑了应由供应商承担的义务、责任和风险所发生的费用。
2.1报价汇总表(格式)
报价表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项目 |
报价 (元) |
说明 |
1 |
|
|
报价为含税价 税率 % |
备注:报价含税费。 |
供应商名称: (盖章)
年 月 日
2.2分项报价表
格式自拟。
商务部分摘要表
供应商名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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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
邮政编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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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
电话 |
|
||||||
传真 |
|
网址 |
|
|||||||
股权结构 |
XX:A%; YY: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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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
技术职称 |
|
电话 |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
技术职称 |
|
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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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 |
|
员工总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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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等级 |
|
其中 |
项目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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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号 |
|
高级职称人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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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金 |
|
中级职称人员 |
|
|||||||
开户银行 |
|
初级职称人员 |
|
|||||||
账号 |
|
技工 |
|
|||||||
经营范围 |
|
|||||||||
类似业绩列表 |
|
|||||||||
备注 |
|
后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类似业绩合同扫描件等资料影印件。
供应商全称: (盖章)
日 期:
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自行编制,格式自拟。
附件:
桩基检测合同
委托单位:海口旅游文化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项目:丽晶路延长线改造项目
工程地点:海口市
检测单位:
年 月 日
基 桩 检 测 合 同
委托单位:海口旅游文化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检测甲方)
检测单位: (以下检测乙方)
受甲方的委托,乙方承担甲方建设的丽晶路延长线改造项目基桩检测任务,经友好协商,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一、检测项目及技术要求:
检测依据:《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14、《建筑地基检测技术规范》JGJ340-2015、《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12以及设计文件要求。
甲方项目经理: ,乙方现场项目负责人: 。
二、检测收费及付款方式:
(一)检测费
1、根据国家发改委、建设部下发〖2002〗10号《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及参照海南省现行定额计算运输综合单价计算检测费用。
序号 |
检测项目 |
检测数量 |
检测单价(元) |
小计金额 (元) |
1 |
单桩桩基静载 |
3根 |
|
|
2 |
复合地基承载力 |
3根 |
|
|
3 |
桩抽芯检测 |
28根 |
|
|
4 |
进出场费 |
|
|
|
5 |
合计(含税价) |
|
|
|
本项目检测费总合计:
本合同暂定价为: 元(人民币大写: )双方根据实际完成且经甲方确认的工程量办理结算,合同价组成详见上表。
该合同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完成和实施本工程检测所需的人工、机械、材料、水电费、各项措施费、施工现场转场、设备运输和安拆、安全文明措施、垃圾外运、保险、配合费、利润、管理费、税金、应向政府及主管部门缴纳的各项法定手续费用等。
(二)付款方式
1、待乙方现场检测工作全部完成后15日内,提交相应的检测报告一式五份送至甲方公司,双方在报告提交后15日内根据实际完成且经甲方确认的工程量办理核算确认最终检测费用,在政府资金到位后15日内按照合同约定价支付给乙方。
2、付款前乙方须开具合格有效的海口增值税发票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由此产生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合同结算方式
抽检试验桩和工程桩数量最终数量按照现场实际检测数量计,并根据国家发改委、建设部下发〖2002〗10号《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及参照海南省现行定额计算运输综合单价结算检测费用。
三、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确定检测位置,提供场地工程地质报告及施工记录。
2、负责解决进场道路及检测场地,协调施工、设计、监理等参建各方配合检查工作等。
3、负责现场检测的协调及监督工作,协助施工现场安全工作。
4、负责按合同及时支付检测费。
(二)乙方责任:
1、必须全部承担本工程合同检测内容,不得转包,如乙方擅自转包工程,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根据检测规范按期完成检测,按期向甲方提交检测报告。
3、确保所提交的检测报告符合规范要求。
4、负责现场检测的安全防护工作。
5、合同生效后三天内,乙方应提交《检测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中应有针对性的提出专项安全防护措施和应急预案。
6、负责通过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并备案,负责为满足检测而进行的一切之现场处理工作等。
7、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及本合同要求进行检测,并对检测结果负责,如因乙方工作失误引起返工、停工或造成工程损失,乙方应继续完成检测工作,且甲方可视造成经济、工期和技术的损失大小,可以减少或不付检测费,还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由此造成所有损失等额的赔偿金,且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责任。
8、乙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法规、规定和条例,在检测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甲方及监理工程师对安全生产、消防、治安管理的各项规定,接受甲方的督促、检查和指导。
9、现场检测人员、设备、仪器有承包人统一协调管理,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
10、应安全文明施工。既确保自身安全,也须注意不能危害他人安全;负责对地下管线、临近建筑物和构筑物、河岸堤、市政道路、架空线路等的保护;做到工完场清,由检测工作所产生的垃圾,乙方负责外运;在检测过程中,降低噪音、减少粉尘,做好环保及文明施工。
11、乙方应合理安全使用水、电灯设施,否则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12、负责做好防止扰民的措施,(如发生扰民事件,其责任与所需费用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13、以上任何违约条款的执行并不免除乙方继续履约的义务和责任。
14、检测必须对整体工程质量进行评价,结论应明确;对存在的勘测、设计、施工质量问题必须明确指出,乙方必须密切配合甲方进行桩基工程验收,经提前24小时通知,应准时到场参会。否则每次不到场需向甲方支付5000元的违约金。
四、检测日期:
1、工期:委托方提前3-5天通知进场,以双方商定的开工时间为准。
2、如遇大雨等天气,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则时间顺延。
五、违约责任:
1、甲方不能按时提供相关的资料及提供必要现场检测条件,造成乙方延误外业检测,甲方应顺延工作工期。
2、甲方因故要求增加检测数量,应按规定相应增加检测费用。甲方因故要求中止检测任务,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已完成的工程量按实际进度支付检测费用。
3、由于乙方的检测错误,给甲方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时,要免收检测费用,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4、乙方保证出具的检测报告符合相关行业技术规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保证检测报告的真实有效。
5、如乙方出具的检测报告不符合相关规范及有关部门要求的,乙方应无条件按相关规范及有关部门要求进行修改,乙方承担逾期提交检测报告的违约责任及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乙方拒绝修改的或修改后的检测报告仍不符合甲方及有关部门的要求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6、乙方在规定的工期内未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的,每拖延一天,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约定检测费千分之五的违约金,逾期超过15日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7、本合同因乙方原因提前终止或解除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任何费用,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损失。
六、其它:
1、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执行完毕即终止。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单项报价明细表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2、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海口旅游文化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或授权代表: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日 期: 年 月 日
乙方:
法人代表:
或授权代表: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帐 号: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一 廉政责任书
发包人(甲方):海口旅游文化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检测人(乙方):海口市城建工程检测鉴定中心有限公司
工程项目名称: 海口湾畅通工程 6 号高标准驿站工程项目地址:海口市
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工程建设检测委托与被委托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特订立本廉政责任书。
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责任
㈠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工程检测和市场活动的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㈡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项目检测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㈢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建设检测的规章制度。
㈣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
第二条 甲方的责任
甲方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
㈠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
㈡不准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㈢不准要求、暗示或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的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㈣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㈤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甲方工程项目合同有关的检测分包项目等活动。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项目工程合同有关的设备、材料、工程分色、劳务等经济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和相关单位推荐分包单位和要求购买与项目工程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设备等。
第三条 乙方的责任
应与甲方和相关单位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尤其是有关检测的强制性标准和规范,以及检测法规,认真履行检测职责,并遵守以下规定:
㈠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和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
㈡不准接受或暗示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㈢不准违反合同约定而使用甲方、相关单位提供的通信、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
㈣不准违反合同约定而使用甲方、相关单位提供的通信、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
㈤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第四条 违约责任
㈠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㈡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第五条 本责任书作为工程检测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检测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第六条 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
委托人(甲方) |
(盖章) |
检测人(乙方) |
(盖章) |
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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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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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
(签章) |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
(签章) |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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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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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