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规定,将临时用地内容向社会公示,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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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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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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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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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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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地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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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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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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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用地到期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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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垦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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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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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旅游文化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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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美兰区演丰镇国营桂林洋农
场林海三横路北侧、江东新区十里金滩 |
目配套临时设施及材料加工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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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江东新区总部集聚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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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一:建设用地16599.95㎡;
乔木林地 8240.76 ㎡;未利用地 637.14 ㎡,地块二:建设用地2229.01 ㎡;乔木林地 1528.72 ㎡;灌木林地 107.22 ㎡;未利用地1071.09 ㎡。 |
30413.89 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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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资规美兰〔2024〕666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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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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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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