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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湾畅通工程(三期—龙华区段)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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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现将海口湾畅通工程(三期—龙华区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海口湾畅通工程(三期—龙华区段)项目位于海口湾沿岸,西起丽晶路、东至龙珠湾龙珠桥,规划总面积约451317m²,长约7.5km,主要包括海口湾沿岸慢行通道贯通、沿岸防洪堤整治、沿岸道路交通整治、沿岸景观环境改造、沿岸生态环境整治、沿岸配套设施建设及城市界面整治等。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园林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总投资26640.2万元。

                       
项目地理位置图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rIB-qwu7mNa49FmU9zBw_Q 提取码: n6hs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可前往建设单位的办公地址进行查阅。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公众范围为项目周边的居民、码头业主等可能受到影响的个人和单位。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将意见或建议反馈给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海口旅游文化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滨海大道173-2 号海旅文体中心商业楼(扬帆工场)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68511631
Email593077415@qq.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次信息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提出宝贵意见
 
 
 
 
 
 
海口旅游文化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0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