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旅游文化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现委托海南南海海岸工程与生态环境研究所对海甸溪清淤工程项目(三期)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生态环境部令4号文件《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的有关规定,需了解当地人民群众和企事业单位对海甸溪清淤工程项目(三期)的意见和建议,现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要
海甸溪清淤工程项目(三期)位于海口市海甸溪四二四医院宿舍至世纪大桥东侧,疏浚区东端距离世纪大桥约150m。清淤设计底高程分两段,其中疏浚区西端K0+000至K1+625,底标高为-2.5m;里程K1+625至疏浚区东端K1+720,底标高为-2.0m。清淤面积为10.55hm2,清淤量约为16.38万m3,工程总投资1281.55万元。
图1 项目地理位置图(红色区域为三期疏浚区)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海口旅游文化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海口市滨海大道173-2号海旅文体中心商业楼扬帆工场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68511631
Email:593077415@qq.com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海南南海海岸工程与生态环境研究所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在本公示内容下方点击下载。
六、公众参与方式和期限
海甸溪清淤工程项目(三期)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由海南南海海岸工程与生态环境研究所承担,为有效地和群众及相关企事业单位进行沟通,建设单位海口旅游文化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特发布本公示,欢迎相关单位和公众与我们联系,公众可在2020年9月30日至10月20日为期10个工作日期间通过电话、E-mail、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将信息反馈予该工程建设单位。
海口旅游文化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9月29日
附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
海甸溪清淤工程项目(三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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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页为公众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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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
(填写该项内容时请勿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内容,若本页不够可另附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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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页为公众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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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众为公民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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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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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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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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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居住地址 |
省 市 县(区、市) 乡(镇、街道) 村(居委会) 村民组(小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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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同意公开个人信息 (填同意或不同意) |
(若不填则默认为不同意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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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众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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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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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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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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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省 市 县(区、市) 乡(镇、街道)路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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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法人或其他组织信息原则上可以公开,若涉及不能公开的信息请在此栏中注明法律依据和不能公开的具体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