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甸溪清淤工程项目(三期)
环境影响评价第三次公示(报批前)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 号)的规定,海口旅游文化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单位)对拟报批的《海甸溪清淤工程项目(三期)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进行信息公示。
一、项目概况
海甸溪清淤工程项目(三期)位于海甸溪四二四医院宿舍至世纪大桥东侧海域,疏浚区西端距世纪大桥约165m,清淤面积为10.55hm2,清淤量约为16.38万m3(含超深超宽量2.64万m3),清淤设计底高程分两段,其中自疏浚区西端里程K0+000至K1+625,底标高为-2.5m,里程K1+625至疏浚区东端K1+720,底标高为-2.0m,边坡坡度1:5,超深0.4m,超宽1.2m;三期工程总投资为1281.5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8.53万元,占总投资的1.45%;施工期为2个月。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海口旅游文化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海口市滨海大道173-2号海旅文体中心商业楼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17689726002
Email:593077415@qq.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海南南海海岸工程与生态环境研究所
四、信息公开公示内容
1、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报批稿)
2、公众参与说明
海口旅游文化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7日
附件: https://pan.baidu.com/s/1Tgy24oo8BFWRRtuxJJLEdQ 提取码: kr1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