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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旅游文化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二级企业领导人员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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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旅游文化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口旅文集团)成立于20057月,为市属国有企业,注册资本金7.39亿元人民币。海口旅文集团聚焦文旅经营、会展经营、投资运作三大业务板块,致力于打造市属文旅会展方向的国有投融资平台、省内知名的会展文旅产业综合服务商。目前旗下拥有并运营管理多个知名项目,包括假日海滩、白沙门公园、公共码头、会展工场、海洋之星酒店、冠军之家酒店、海口湾演艺中心、云洞图书馆、天空之山等。负责海口湾畅通工程、西海岸贯通更新工程、省美术馆、省艺术中心江东新区部分路网等省市重点项目建设。

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二级企业海口会展工场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会展公司”)和海口旅文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酒店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与职数

会展公司副总经理(体育赛事策划管理、演艺方向)1

酒店公司副总经理(酒店管理、经营策划方向)1名

二、招聘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对象范围

此次招聘面向社会,凡符合岗位任职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资格条件

1.中共党员(含中预备党员)优先考虑,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经济学、旅游管理、会展管理、体育赛事运营管理、市场营销、酒店管理等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

3.具有累计5年(含)以上体育文化场馆赛事运营管理、会展、演艺经营、酒店管理、酒店服务等企业管理工作经验。

4.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5.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履职记录,党政群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报名者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社会报名者无违法违纪行为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

7.熟悉体育文化场馆赛事运营管理、演艺、酒店管理、市场营销、策划运营等方面知识,熟悉体育赛事活动、演艺活动、酒店行业等相关政策法规;具备较强经营管理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良好的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操守。

8.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任职资格要求

9.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海口旅游文化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岗位任职条件》(附件1)。

10.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与此次应聘:

1受过处分的或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违法被机关、企事业单位解除聘任合同或者聘用合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在各级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三、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

1)邮箱投递:填写《海口旅游文化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将个人简历发送至集团邮箱hlhr2021@126.com,材料命名为“应聘公司+应聘岗位+姓名”;

2)国聘网投递:按国聘网报名要求投递简历;

3海南省公共招聘网投递:按海南省公共招聘网报名要求投递简历。

 2.报名时间:20241127-20241210

 3.报名要求及提交材料:应聘人员提交简历相关业绩材料,确保相关信息填写完整。

 4.报名注意事项:应聘人员招聘报名表所填内容及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合事实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资格或不予聘用。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5.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咨询电话:0898-68511631-80328033

(二)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条件,确认应聘人员是否符合相应资格,本次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须达到 2:1(含2:1)方可开展,未达到此比例取消该招聘岗位。

(三)招聘考试

本次招聘岗位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考试合格分数为60分,如所有应聘者面试分数均低于60分,则取消该岗位的公开招聘。

(四)组织考察

根据面试结果,对分数高于60分的应聘者,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职位数与考察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考察环节人选,并组织实施考察及背景调查。考察人选不符合要求的,取消资格。因拟任人选自愿放弃或不符合要求等原因产生空缺的,安排递补或取消该职位的公开招聘。

(五)个人体检

体检应在三甲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入职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拿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经本人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应另外选择三甲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以复查结论为准。应聘人员体检结果不符合要求的,取消资格,安排递补或取消该职位的公开招聘。

(六)向上级呈报备案材料

(七)党委集体研究决定

二级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上级备案同意后,集团党委召开会议集体讨论作出干部任免决定,或者决定提出推荐提名意见。

(八)任前公示

在集团官网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办理任职手续;公示结果影响任职的,按有关规定取消任职或暂缓办理任职手续。

(九)办理入职(任职)手续

四、纪律要求

(一)对招聘环节的要求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或所填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弄虚作假、隐瞒实情等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如聘用后经查实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

(二)对工作人员的要求

1.在招聘工作的每一个环节中,工作人员均须做到认真严谨、公平公正。如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出现徇私舞弊等现象,将予以责任追究。

2.领导干部、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领导干部、选任工作人员存在可能影响选任(聘)公正情形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并向组织书面说明情况。

(三)监督检查

为切实强化选人用人工作的透明度、公信度,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和严肃性,公司纪检部门负责对招聘过程进行监督。联系电话:0898-685116318060

 

附件:1、海口旅游文化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岗位任职条件

      2、海口旅游文化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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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口旅游文化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41127